引退谋和书告              蒋介石     ──中华民国三十八年一月二十一日於南京──  中正在元旦发表文告,倡导和平以来,全国同声响应,乃时逾兼旬,战 事仍然未止,和平之目的不能达到,人民之涂炭曷有其极!因决定身先引 退,以冀弭战销兵,解人民倒悬於万一。爰特依据中华民国宪法第四十九 条「总统因故不能视事时,由副总统代行其职权」之规定,於本月二十一 日起由李副总统代行总统职权,务望全国军民暨各级政府,共矢精诚,同 心一德,翊赞李副总统,一致协力促成永久之和平。中正毕生从事国民革 命,服膺三民主义,自十五年由广州北伐,以至完成统一,无时不以保卫 民族,实现民主,康济民生为职志。同时即认定必须确保和平,而后一切 政治、经济之改进,始有巩固之基础。故先后二十馀年,只有对抗日之 战,坚持到底,此外对内虽有时不得已而用兵,均不惜个人牺牲,一切忍 让,为国从事,往事斑斑,世所共见。假令共党果能由此觉悟,罢战言 和,拯救人民於水火,保持国家之元气,使领土主权,克臻完整,历史文 化与社会秩序不受摧残,人民生活与自由权利,确有保障,在此原则之下, 以致和平之功,此固中正馨香祝祷以求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