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中央局,各省、市、自治区党委:   北京市委十一月十八日的重要通告,很好。现在转发全国,请各省、市、自治区用 各省、市、自治区党委名义大量印发,在学校、厂矿、机关或其他单位内张贴。各地如 有同样的情况,照这个通告办理。         中央         一九六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              重要通告   任何厂矿、学校、机关或其他单位,都不许私设拘留所、私设公堂、私自抓人拷打 。   这样做是违犯国家的法律和党的纪律。   如果有人在幕前或者幕后指挥这样做,必须受到国法和党纪的严厉处分。   从今天起,如有再犯以上罪行的,要立即处理。        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         一九六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说明: 周恩来1966年11月27日在接见外地来京申诉告状的师生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对这个通知 作了一些说明。周恩来说:“最近,中央批转了一个《重要通告》,就是要保护人民的 自由。有的说《重要通告》是个‘大毒草’,这是误会。北京市委的通告,是中央文革 小组提议,经过毛主席和中央批准,发给了各地。……比如过去派出的工作组执行错误 路线时,曾经把革命师生、革命左派拘留起来,是错误的,批判过的,我们不要去说他 了。据我们了解,现在有些地方有些掌权的还这样作,所以我们要禁止,也有的地方由 于受了工作组作法的影响,受到打击的,一时激愤也想照样作一下,这就代替了专政权 力。……这是过去的学校、机关的党政负责人作的不对引起的错误后果。”和批转这个 通告相关的一件事是:中央文革小组组长陈伯达于11月19日视察了“红卫兵西城纠察队 ”(北京中学高干子弟组成)在北京六中设立的劳改营。可参看本文献馆《摧毁反革命 组织“联动”展览会内容介绍》一文中的有关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