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安亭事件”中上海工总司提出的《五项要求》(张春桥签字同意) (一)承认“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”是革命的合法的组织。 (二)承认“一一·九大会”以及被迫上北京是革命行动(以後碰到类似的情 况应派少数代表)。 (三)这次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华东局、上海市委负全部责任。 (四)曹荻秋必须向群众作公开检查。 (五)对“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”今后工作提供各方面的方便。 张春桥(签字) 一九六六年十一月十三日于上海 附:中共上海市委文件 通知   本市有些工厂的部分职工集会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,会后一部分人要求 去北京,列车到达安亭后,中共中央文化革命小组派张春桥同志到安亭,说服 他们回上海,就地解决问题。他们已经同意回来。市委要求你们在他们回厂的 时候:   (1)对他们听党的话,回厂同广大职工一道抓革命促生产的行动,表示 欢迎。   (2)对他们的行动,不要指责,不要同他们辩论,不要扣帽子。   (3)他们这次离厂期间的工资可以照发。下不为例。 中共上海市委 十一月十二日 上海市委一九六六年一一六号文件 通知   现将张春桥同志十一月十三日签覆“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”的五项 要求和张春桥、韩哲一、曹荻秋同志十一月十五日签覆“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 司令部赴京控诉队”的五项要求印发。市委同意上述要求,各级党组织、行政 组织务必切实执行。   此件应在各工厂公布。 中共上海市委员会 一九六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说明:十一月六日,上海各单位受党委和工作组迫害的少数派工人代表决定成立 全市性的工人造反组织“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”(简称工总司),并订于 九日在上海文化广场召开成立大会。工总司的代表到上海市委要求主持市委工作 的市长曹荻秋接见,并提出“三项要求”:(一)市委必须承认“上海工人革命 造反总司令部”;(二)曹荻秋必须参加九日下午大会,接受批判;(三)提供 宣传、交通工具。   曹荻秋马上向中央常委书记陶铸电话请示。陶铸明确答复:不得成立全国、 全市性的工人组织,并说明这是中央的意见。曹荻秋决定对工总司的成立采取 “不参加、不承认、不支持”的方针。   九日下午,上万人参加了工总司的成立大会。由于得不到市委领导的参加、 承认和支持,几千造反队员从文化广场走到市委大楼前请愿。后来由于下雨的原 因,请愿的人聚集到了友谊电影院继续与市委代表谈判,仍然得不到结果。此时 有辆宣传车广播:“周总理来电话说:曹荻秋不接见你们上海工人造反派,我接 见!”造反派因此决定上京,由此引出安亭事件。   造反派队员分别上了两辆火车,国务院要求铁路局设法将列车停在附近车站, 就地解决问题,因此列车在安亭小站停下。造反派队员因此采取卧轨拦车行动。   上海市委在向中央文革告急后,张春桥以陈伯达和他的名义发给华东局书记 韩哲一一份电报,要求他立即往见工人同志,同他们好好商量,希望他们回沪, 坚守生产岗位,有问题可以就地解决。韩哲一和上海副市长李干成到达安亭,同 意选代表上京,造反派队员准备回沪。此时,收到了陈伯达的给造反派的电报, 陈批评工人造反派不顾国家大局大道理,不搞好生产,损害了伟大祖国的威望。 但是他告诉造反派工人,中央文革已经派张春桥回上海会见他们。   十一月十二日,张春桥在安亭车站和工总司代表谈判后,明确表示:“第一, 我坚决支持你们的革命行动;第二,我和你们一起干革命;第三,不解决问题, 我不回北京。”同时工总司做出决定,把队伍撤回上海。   在与工总司谈判之前,市委书记处紧急会议表示不承认工总司是革命组织, 不承认阻拦铁路交通是革命行动,工总司是乌合之众,并开始调查工总司头头的 背景。在工总司撤回上海的时候,为防止事态重新恶化,上海市委向各工厂专门 发了通知(见附),要求工厂干部采取克制谅解的态度对待工人造反派,但是市 委和各级领导并没有根本改变对待工总司的态度。   部份撤回上海的造反派工人继续聚集在文化广场不肯回厂,张春桥知道后赶 到那里。在与工总司谈判之前,张春桥在仔细看了工总司起草的“五项要求”后 说:“其它几条都可以,就是关于‘这次到安亭去是被迫的革命行动’这一条, 我建议后面加上一句,‘今后遇到类似的情况,可以派少数代表上北京,’你们 看如何?”工总司代表马上同意。张春桥就在上面签了字。(以上主要根据李逊 著《大崩溃--上海工人造反派兴亡史》,台湾时报出版社,一九九六年)